宋兆东:他用鲜血和生命为警徽争光。这是宋兆东的照片。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12月5日电(记者罗晨、闵遵涛)“警察是一个光荣的称号,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鲜血、用生命,为警徽增添光彩。”在整理哥哥宋兆东的遗物时,宋冰冰在哥哥的日记里偶然看到了这句话。这句话她永远都不会忘记,也一直激励着她做一名人民警察。
宋兆东,1972年出生,江西省吉水县人,汉族,1993年毕业于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并参加公安工作,曾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队侦察员、一级警督。
在姐姐宋冰冰眼中,哥哥宋兆东从小就勤奋学习、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受家庭影响,宋兆东从小就有警察情结,立志要报考警校。警校毕业分配工作后,他虽然举止温文尔雅、书生气十足,却毅然选择加入刑警队。
担任刑警三年多来,宋兆东英勇担当重任,在与各类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多次光荣负伤,所在大队侦破的几乎每起重大刑事案件都有他参与。
1996年11月10日晚,接到警方报警后,宋兆东与同事立即赶往案发地紫玫瑰夜总会。
当受害人指认凶手时,凶手以为身份暴露,猛然从腰间掏出一把上了膛的“六四”手枪,连续射击。在与凶手的殊死搏斗中,郝新斌、曹凤翔两名战友相继受伤。凶手其实是一名带枪在逃的逃犯。
危急时刻,守在门口的宋兆东将受害人拖出门外,冲进房间向凶手开枪。凶手同时开枪。宋兆东胸部中弹,倒在沙发上,但他仍有惊人的毅力,强忍着剧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向凶手连开五枪,将试图逃跑的凶手当场击毙。宋兆东因伤势过重英勇牺牲,年仅24岁。同年11月18日,宋兆东同志被追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我要在哥哥曾经战斗过的地方,继承哥哥的遗志。”宋兆东英勇牺牲后不久,深受哥哥事迹影响的宋冰冰也选择了当警察。参加公安工作二十余年,宋冰冰始终以哥哥为榜样,“时刻保持警惕,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安慰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