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出后,团旗直到1950年5月才颁布,团徽的设计尚未完成。 1955年9月,团中央再次决定开展队旗、队徽、队歌和少先队队旗、队歌、队徽的设计工作。 1956年4月,团中央向各级团组织发出通知,征集团旗、团徽、团歌和少先队旗、团徽、团歌的图案、词曲。
截至1956年10月,团中央共收到来自18个省市200多名作者的团徽、团旗、队旗、队徽设计稿近600份。 团中央向1957年2月召开的团省市委书记会议、5月9日召开的团二届五中全会、团委第三次全国代表会议提交了团徽征集设计稿。五月下旬。 在会议上专门提出,征求全体与会者的意见。 然而,与会者一致认为,工作并没有令人满意。
1958年,反右斗争结束后,团中央又开始了这项工作。 此时,经过一年多的征集团徽设计实践,团中央书记处和宣传部的领导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想法,那就是团徽设计应该由团内的美术工作者来完成。 为此,团中央宣传部干部郑荣石找到《中国青年》杂志美术编辑李国静,向她转达了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罗毅的意见和要求。联盟中央委员会。 李国靖接受任务后,迅速将三张设计图纸交给了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团中央书记处收到设计图纸后,经讨论决定在《中国青年》杂志上发表,进一步征求全团意见。
1959年初,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罗毅到办公室找到李国敬,提出修改建议。 李国靖认真修改了联赛会徽的设计,很快就拿出了标准图纸和说明书。
1959年4月29日,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胡耀邦提交报告,请党中央审查团徽样式。 报告还向党中央提出,团徽于5月4日公布。4月30日,邓小平读后评论道:“刘、周、彭审查了耀邦,同意5月4日公布。” 随后刘少奇、周恩来、彭真的表示同意。 1959年5月4日,《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同时刊登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和团中央颁发的《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说明》。 至此,团徽正式颁发。
标志的内容
团徽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冉冉升起的太阳及其光芒,以及一条写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个大字的丝带。 团徽涂成金色和红色。 团旗、团旗绶带为红色。 团旗上的五角星及其周围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个大字都是金色的。 。
标志的象征意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 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下,团结各族青年,沿着党指导的方向奋勇前进。
应使用团徽及团徽图案的情况:
(一)召开团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可以悬挂团徽。
(二)团各级组织的工作场所可以悬挂团徽或者使用团徽图案。
团各级领导机关入口处不得悬挂团徽。
(三)团体徽章可用于团体内部刊物和团体组织制作的非商业性宣传材料。
(四)团各级组织颁发的证书、旗帜、奖章、证书等荣誉证件、证书上可印制团徽。
(五)团各级组织主办的重大活动可以悬挂团徽或者使用团徽图案。
(六)联盟各级组织可以使用等比例制作的团徽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开展联盟工作。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团徽及其图案必须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团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