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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徽 关于加强团内标志标识管理维护共青团标志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9 18:05:45 浏览次数:

国徽定制

1、加强工作协调。 各级联赛领导机关要明确各类标志标识制作、使用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标志、标志的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2、规范日常使用。 各级团组织对同级团内标志的日常使用直接负责,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和使用管理规定》 《中轻发[2018]12号》和相关国家标准,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业务工作和主办活动中各类标志标识的管理。

3、定期自查自纠。 各级团组织每年应对同级团旗、团徽和其他团体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内容包括:(一)团体活动岗位、团体荣誉和表彰用品(包括证书、奖旗) 、奖牌、奖杯、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件、证书等); (二)出版物和印刷品(包括书籍、报纸、杂志和电子出版物等); (三)会议培训用品(包括文件、会议证书、文件袋、工作手册、笔记本、课件等); (四)互联网(包括集团所属媒体网站、网上办公系统、蓝泡泡、微博、其他移动客户端及小程序等)等。

4、深化日常教育。 将团旗、团徽、团歌的规范使用作为团前教育必学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加强标志仪式教育,增强身份意识和组织认同感。 加强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发挥示范和影响作用。

5、大力宣传推广。 抓住5月4日、7月1日、国庆节等重要时间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通过联赛所属媒体对团旗、会徽等联赛标志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以及各类社会宣传阵地,提高公众意识和规范意识。

6.畅通监督渠道。 各级团组织要设立标牌监管邮箱或电话,通过团所属平台向社会公布,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传递机制,及时报告、核实情况、整改落实、反馈反馈。

7、防范化解风险。 定期开展动态排查,重点关注政治、商业破坏、亵渎、滥用标志标识等行为,协调多方,科学研判,及时处理,积极开展舆论斗争和处置。合法权益保护。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集团内标识规范使用监督邮箱为: 监督电话为-3510518。

团徽

中国共青团旗帜、会徽、会歌制作、使用规定.pdf

共青团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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